所有國籍旅客仍須備妥出發前14天以上之完整(兩劑)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毋需出示疫苗接種證明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
(二)持外交或公務居留證者。
(三)持有印尼居留證(KITAS或KITAP)之外國籍人士,倘因體質或有慢性病等健康因素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者,須於印尼機場出示英文版或印尼文版之出發地公立醫院醫生診斷證明,並於印尼機場接受第一次RT-PCR篩檢後隔離5天4夜,另於隔離第4天進行第二次PCR篩檢,獲篩檢陰性者始可解除隔離。
(四)持外交、公務簽證訪印之部長級官員或已簽訂旅遊走廊協議(Travel Corridor Agreement)之國家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