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09年3月19日零時起,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事前申請核准者才予放行,且入境後須進行14天居家檢疫,致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無法入境。經農委會研擬「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並依據「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報請指揮官同意採取必要措施,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9次會議通過,自今(1)日起施行,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依規定完成檢疫後始可入境。至於109年3月19日至3月31日進港的遠洋漁船,均可補辦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