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優質友善移民環境及強化人流安全管理,今(112)年6月28日總統修正公布「入出國及移民法」。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共計修正63條條文,主要鬆綁停居留規定,強化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並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並將修訂「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等15項配套子法,考量這次修法幅度較大,為使民眾及第一線同仁熟悉相關規定,以利新法落實執行,其中有利於民眾居留權益及律師經營移民業務等部分,將優先於明(113)年1月1日施行,而處罰及收容規定等部分,則於明年3月1日施行,新法全面實施後,將更能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