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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駐外館處本年第3季推動經貿外交成果
2019-12-09

我國駐外館處秉持與國內共同努力、攜手打拼的精神,本(108)年第3季展現經貿外交具體推動成果包含: 爭取海外採購商機及促成外國對我國投資、深化官方及民間經貿交流、協助我商海外布局及簽署各項經貿合作協議等。

在爭取貿易及投資方面,外交部協同經濟部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共同努力,本季計協助外商對我國採購商機達3.3億美元,並促成外國對我國投資達1.6億美元。其中駐亞特蘭大辦事處、駐波士頓辦事處、駐越南代表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俄羅斯代表處、駐土耳其代表處、駐宏都拉斯大使館及駐哥倫比亞代表處均協助促成潛在採購商機達千萬美元以上;駐新加坡代表處及駐日本代表處則促成外國對我國投資達千萬美元以上。

我國駐外館處持續強化政府間經貿交流,與各國重要經貿官員及產業領袖互動逾千次,並安排雙邊重要經貿官員互訪近150次,特別是駐海地大使館、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駐聖文森國大使館及駐聖露西亞大使館成功辦理蔡英文總統「自由民主永續之旅」,深化我國與加勒比海邦交國情誼。另駐海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國、聖露西亞、貝里斯、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巴拉圭及史瓦帝尼等大使館、駐英國及德國等代表處均於本季辦理雙邊次長級以上的交流對話,促進我國與各國的經貿及產業合作,並深化我國與重要經貿夥伴的高層經貿對話機制。

為推動民間經貿交流及加強商機合作,我駐外館處協助安排我國產業界與外國商界互訪交流達646次,並辦理展覽、投資及攬才說明會等活動達222次。另我駐哥倫比亞代表處、駐希臘代表處及駐南非代表處均積極協助業者赴海外設點及拓展國際市場,協助我商於海外布局,以深化我國產業在全球價值鏈的聯結。

本季我駐外館處也積極協助促成我國與外國簽署各項經貿合作協議,包括駐斐濟代表處促成臺斐簽署漁業合作備忘錄、駐荷蘭代表處推動簽署臺荷科技合作備忘錄、駐法國代表處促成我國與法國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協議、駐貝里斯大使館辦理臺貝簽署「部份範圍協議」合作意向書、駐聖文森大使館推動我國與聖國簽署「打擊跨國犯罪協定」及「財政合作協定」等。另駐美國代表處、駐芝加哥、紐約及邁阿密辦事處、駐捷克代表處也促成當地中央或地方議會通過友我經貿決議案共9案次,強化我國產業的競爭力。

我國智慧城市產業蓬勃發展,智慧解決方案的國際經貿合作趨勢逐漸展現,各項經貿合作及交流也推升各國友我力道。外交部將持續敦促我各駐外館處,有效運用各部會駐外人力及資源,並秉持創新思維,發掘各種潛在合作商機,以擴大經貿能量及協助我國優質企業邁向國際舞台。(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