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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建議國人訪問新加坡,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注意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及登革熱疫情
2020-02-15

1.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
(1)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將新加坡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建議計劃前往新加坡旅遊之國人,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於行前妥善準備。
(2) 星國衛生部公告,截至2020年2月15日為止,星國共計67起確診病例(包含已康復出院之17人)。
(3) 星國政府自1月31日起陸續就防疫政策宣布有關入境及簽證申請之管制措施,包括:
a. 自2月1日23時59分起,不分國籍,凡過去14天內曾到訪中國大陸之外國旅客,禁止入境或過境新加坡。至於從中國返星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長期停留准證(Long-term pass,包含Work pass and permit, Student pass, Dependent pass 及Long-term Visit pass)持有者,可予入境,但須強制申請有薪假14天(Leave of Absence) ,自我居家隔離,倘出現發燒、咳嗽或呼吸困難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立即就醫。
b. 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自即日起暫停核發各類准證予中國籍人士,至於先前已獲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中國籍訪客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
c. 星國人力部自即日起,拒絕所有中國籍員工工作准證之新申請案,至於現有之工作准證持有者則不受影響。惟所有在過去14天內曾造訪中國,並預計於2月8日晚11時59分後返星之工作證持有者,包括已獲「工作證原則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但尚未抵星之所有外籍人士,須由雇主於上述員工預計返星日期之至少3天前,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獲准後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申請14天缺席假(LOA)或接受隔離。
(4) 星國衛生部繼續籲請星國民眾:
a. 勿前往湖北省,倘非必要,也應儘量避免前往中國大陸。
b. 所有旅客返星後應居家隔離以自我健康觀察14天,倘有不適,應立即就醫,並配合告知相關旅遊史等。
c. 加強執行居家及公共區域等環境消毒工作。
d. 民眾保持冷靜,倘有呼吸道感染如咳嗽及呼吸困難等症狀及就醫時應戴口罩、咳嗽及擤鼻涕應以紙巾遮蓋口鼻並立即丟棄用過之紙巾、做好以肥皂勤洗手等個人衛生及防範措施、勿接觸野生動物及禽鳥、勿食用生食及未煮熟肉類等,並實施自我健康觀察,倘有罹病異狀,應盡快就醫等,並呼籲未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不應使用口罩。
e. 勿聽信或傳播謠言與不實報導。
(5) 有關新加坡最新疫情預防及建議資訊,請查詢新加坡衛生部網站(https://www.moh.gov.sg) 。

2. 登革熱疫情:
(1) 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統計顯示,星國於2020年首6週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共2129人,病毒以DENV-3為多,高於2017-19年同期。該局持續呼籲全民包括居民、承包商及業主等,均有責任採取積極滅蚊行動,共同對抗登革熱疫情。
(2) 該局為加強病媒控制及滅蚊行動,已推出「myENV」手機應用APP,每個周六發送斑蚊群聚稠密之特定地區警告通知,並於每月下旬更新斑蚊數量等數據,建議國人可下載運用或至該局臉書、網站(https://www.nea.gov.sg/dengue-zika/dengue/dengue-clusters)查詢瞭解。
(3) 建議國人訪問新加坡期間,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防蚊藥劑等並儘量減少裸露部位;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酸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3. 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外交部呼籲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4. 國人在新加坡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星國境內請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