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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黃色)泰國衛生部公告更新防疫管制措施,國人赴泰國尚無須進行14天自我監控
2020-03-16

1. 有關我國人入境泰國原本必須採取14天自我監控事,泰國衛生部於3月13日晚間公告,我國已自前述「持續發生地方感染」地區名單除名, 國人赴泰國暫無須自我監控,亦無須向衛生部回報資訊。

2. 泰國當局前原本將我國與日本、新加坡、德國、法國、西班牙等國並列為「持續發生地方感染」(ongoing local transmission)地區,國人入境泰國必須採取至少14天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且每日原須向泰衛生部通報症狀及行蹤。

3. 因泰國衛生部係依據各國實際防疫情形滾動式檢討前述國家名單及管制措施,請國人在出發前仍應隨時留意泰方相關公告更新情形。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