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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黃色)越南政府宣布自3月18日零時(00:00)起,暫停核發外國人入境越南簽證,外交部提醒計畫前往越南之國人注意相關規定
2020-03-17

1. 越南政府辦公室3月17日下午公布總理第102/TB-VPCP號決議,與國人相關之內容如下:
(1) 自3月18日零時(00:00)起,為期30天,暫停核發外國人入境越南簽證。
(2) 集中隔離來自美國、歐洲及東協國家入境越南的旅客。未被集中隔離的旅客須進行居家隔離。

2. 國人近期倘計劃赴越商旅,請參考上述決議預作調整。有關申辦越南簽證問題,請洽詢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3樓,電話:(02)2516-6626)。

3. 倘國人在旅行越南期間遇困難,可與駐越南代表處(順化以北)或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峴港以南)聯繫:
駐越南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境外】(+84)913-219-986、【境內】0913-219-986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境外】(+84)903-927-019、【境內】0903-927-019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 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