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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至斯里蘭卡辦理簽證須知

國人至斯里蘭卡辦理簽證須知

一、斯里蘭卡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赴斯短期旅遊、觀光、商務、探親/訪友或過境民眾需事先取得電子簽證,旅客可事先登入該國電子簽證網站(http://www.eta.gov.lk/)申辦觀光簽證(雙次入境有效期30日,費用35美元;另申辦落地觀光簽證費用為40美元) 或商務簽證(多次入境有效期30日,費用40美元;另申辦落地商務簽證費用為50美元),並於入境斯里蘭卡時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效期超過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及足供旅途之資金證明等資料,以供相關單位查驗。

二、外國人入境斯里蘭卡後,亦可在首都可倫坡之入出境移民署申請簽證延期(總停留期間最長不可超過6個月),需攜帶於斯國停留期間有效期限達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機票、護照尺寸照片一張、簽證35美元及其他相關佐證文件等親自前往申辦。

三、申請斯里蘭卡簽證可參考該國相關網址如下:
(一)https://goo.gl/Z6bZxX

(二)http://www.eta.gov.lk/sl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