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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有關我國對南海諸島主權立場之聲明

一、 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蔡英文總統於2016年7月19日提出「四點原則」及「五項做法」,與國際社會共同處理南海議題。外交部重申四點原則:
(一) 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
(二) 臺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三) 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
(四) 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且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二、 我們對南海諸島主權立場從未動搖,堅守以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也從未改變。我國反對任何聲索國企圖使用恐嚇、脅迫或武力方式解決南海爭議。

三、 對於相關國家聲明各國對南海的主張應符合國際法規範,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及不承認與國際法相悖的主張,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也促請相關國家將臺灣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以共同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