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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理事會於本(110)年6月18日發布新聞稿,建議將包括我國在內的8個國家及地區納入可入境歐盟及申根區從事「非必要旅行」(non-essential travel)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與感謝。
依據歐盟理事會新聞稿,自即日起,歐盟會員國應逐步解除名單所列國家的合法居民入境歐盟及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及瑞士等申根國家的旅遊限制。
歐盟決定將其他國家納入「第三國安全名單」的考量標準包括:14天內每10萬人口確診人數低於75人、7天內採陽率低於4%、各國對疫情整體應變能力、資訊及數據可信度等因素,原則上名單每兩週檢討更新。
自武漢肺炎疫情於上(109)年初在全球爆發以來,歐盟已於同(109)年3月17日起關閉外部邊境,僅允許少數在「第三國安全名單」上的國家居民可赴歐盟及申根區從事觀光旅遊等「非必要旅行」。此次歐盟理事會建議將台灣納入安全名單,與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以色列等其他亞洲國家並列,不僅凸顯歐盟對我國政府處理疫情應變能力極具信心,也是對台灣長期防疫成果的肯定。
根據歐盟相關條約規定,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屬於會員國權限,因此歐盟理事會建議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對會員國僅具建議效力。 歐盟各會員國何時採取理事會建議,對第三國居民取消入境限制,以及於該國旅客入境時是否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或隔離檢疫等,仍屬各國政府的權限。外交部建議國人前往歐盟及申根國家旅行前,務必先行瞭解擬前往國家的入境及檢疫相關規定,以確保行程順利。(E)
附件:歐盟新聞稿連結
Council updates the list of countries,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and other entities and territorial authorities for which travel restrictions should be lif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