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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調整,自9月12日起恢復美、加、紐、澳、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9/12起恢復美、加、紐、澳、歐洲與邦交國免簽證待遇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交部自本(2022)年9月12日起恢復實施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有關免簽證規定、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3天居家檢疫+4天自主防疫」隔離檢疫規定辦理。

前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E)

相關連結
外交部領務局官方網站-免簽證(自9月12日起適用部分國家)